时事百科:2021年各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简介

2021-10-16 06: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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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每生每年2800元。包括公用经费(学费)1100元 年 生、伙食补助1450元 年 生、取暖费补助120元 年 生、读本费130元 年 生。  家庭经济

  每生每年2800元。包括公用经费(学费)1100元/年/生、伙食补助1450元/年/生、取暖费补助120元/年/生、读本费13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生均标准为:寄宿生: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非寄宿生: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特教:175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开支,国家和自治区调整补助范围和标准时,按相关政策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按农村100%、城市40%(南疆四地州10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贫困面按30%(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10%)确定。

  基准定额为:小学650元/年/生,初中850元/年/生,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年/生,具体标准由各学校结合学生家庭情况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资助面:对南疆四地州按照100%给予补助,其他地州是按照在校生的30%进行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

  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国家免学费资助政策按平均2000元/年/生,具体按各专业收费标准资助;自治区免教材和住宿费900元/年/生。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可申请滋蕙计划资助:

  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代偿对象:当年高等学校毕业学生到自治区艰苦偏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三年) ,其学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代偿。

  代偿标准:每年学费或助学贷款金额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金额代偿,每年学费或助学贷款金额高于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代偿。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内,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