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来了!广东已测试,月底正式实施

2019-11-11 19:00:0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摘要】 工信部《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来了!广东已测试,月底正式实施

11月11日,工信部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南都记者获悉从昨天开始,多地运营商携号转网服务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在不改变原号码的情况下变更运营商服务。

据工信部部署携号转网工作时间表显示:第一阶段天津、海南、江西、湖北、云南5个试点省(市)完成试验,正式提供服务;第二阶段,11月10日至25日,其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携号转网服务上线试运行;第三阶段为11月30日前,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供服务。

根据《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所称的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网范围内,蜂窝移动通信用户(不含物联网用户)变更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

《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称,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二)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后,干扰用户自由选择;

(三)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四)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

(五)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方案的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包括简称、标识)和资费方案名称等;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诋毁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六)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

(七)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携号转网、恶意代客申诉等各种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行;

(八)用户退网后继续占用该携入号码;

(九)其他违规行为。

南都记者获悉目前多地已开始正式测试携号转网服务,如上海、北京、贵州等地均在11月10日上线该服务。

11月11日,广东三大运营商告诉南都记者,目前确实已经开始测试携号转网服务。当天,南都记者咨询运营商客服,得知携号转网的办理方法:首先查询携转条件:电信/移动/联通用户使用本机发送短信“CXXZ#姓名#证件号码”发送至10001/10086/10010;其次申请授权码:电信/移动/联通用户使用本机发送短信“SQXZ#姓名#证件号码”发送至10001/10086/10010;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原因可能影响携号转网资格。一是携号转网用户需要确定电话已完成实名认证;二是号码无欠费、未履行完成的合约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