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3年来企业数增加逾10倍
两家企业发生纠纷,合同中约定适用香港法律,来自香港的执业律师张鹏作为南沙自贸区法院首批特邀调解员,熟练地适用香港法律规则,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大岗、万顷沙的街头,各有一所派驻检察室,南沙自贸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轮流值班,为预防企业纠纷提供菜单式服务……
近日,笔者来到南沙自贸片区调研采访。作为广东自贸区中面积最大的片区,南沙自贸片区共有60平方公里,各类经济发展要素活跃。面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一重大机遇,南沙自贸片区深谙“经济建设,法治先行”之道,随着营商环境优化,南沙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发展活力加快释放。
自助终端通办9市政务服务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离不开政府的职能转变。近年来,南沙自贸片区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化行政流程再造,南沙某仓储公司,就是南沙自贸片区简政放权的受惠者之一。该公司储罐性质的变更审批手续,法定办理期限是20个工作日,审批流程缩短后,审批时间大幅减少到两三个工作日。
笔者在南沙自贸片区了解到,当地成立了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初步构建起“一个窗口管受理、一颗公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信用、一张网页优服务”的政府管理服务体系。改革后,企业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从取得用地到拿到施工许可证,最快15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十项政务服务管理改革措施出台后,“零跑动”事项目前已达1010项。
“审批手续快了,外轮一到港就可以卸入储罐,到港无法卸货产生高额滞期赔付的风险基本杜绝。既降低了我们的违约风险,又大大提高了储罐使用率。”该仓储公司相关负责人对简政放权带来的好处连连称赞。
作为企业生命周期的起点,开办企业便利度也是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风向标”。在南沙自贸片区,企业登记不需“跑部门、跑窗口”,申请人只需向“一口受理”窗口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系统就会将登记注册信息自动分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并联、限时审批,再通过“一口受理”窗口发出证照。
“目前我们已经实现了五十证联办,银行开户两天办结,企业选办准营许可事项三天办结,开办企业便利度可比肩全球效率最高的国家和地区。”南沙区政务办负责人说,截至目前,南沙自贸片区已经形成了408项制度创新成果,3年多来,企业数由8400家增加到86476家,增长超过10倍,今年1—10月,新设企业30471家,实际利用外资9亿美元,增长了71%。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湾区城市间政务互通、跨城通办,成为优化湾区营商环境的必经之路,南沙自贸片区将如何应对这一趋势?日前,南沙正式上线了“湾区通办,政务先行——市民之窗”自助终端服务,计划通过系统升级、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打破区域、层级、部门的界限,实现9市政务服务通办,未来还将探索与香港、澳门进行衔接,逐步实现“湾区内全通办”。
打造全国首个商事多元调解APP
知名运动品牌彪马曾与某贸易公司发生商标权纠纷,该案的调解在南沙自贸区法院展开。双方代理律师分别位于上海、云南,而特邀调解员在广州主持调解,这样高难度的跨地域调解,当天就成功完成,其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是南沙自贸区法院上线的全国首个商事多元调解APP。
南沙自贸区法院院长吴翔说,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南沙自贸区法院仍面临“案多人少”的老问题。南沙自贸区法院上线的商事多元调解APP,就是解决方法之一。笔者在现场看到,该APP可进行远程多方视频在线调解,系统自动采集固定图片、语音、视频等证据,调解结束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调解流程。线上纠纷化解为司法服务提供了新模式,今年1至11月,南沙自贸区法院已通过商事多元调解APP化解纠纷155起。
司法资源有限的压力在检察院也同样存在。南沙自贸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剑告诉笔者,今年7月,南沙自贸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派驻镇街检察室、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即时联动,方便检察官第一时间了解并处理当事人诉求。南沙自贸区检察院还开发了“小南微检”微信小程序,配合热线电话、APP、网站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整合资源,南沙自贸区检察院的法律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2019年1月开始,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五个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将由南沙自贸区法院集中管辖。对此,南沙自贸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涉外审判力量和涉外审判能力,探索建设“24小时自助法院”,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借鉴域外法律推出社会服务令
受区域地位影响,南沙自贸片区的涉外案件港澳特征显著。“在‘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推进下,南沙跨境、跨区域人员、资金和技术等要素的交往更加频繁。”赵剑告诉笔者,目前粤港澳的司法合作乃至国际司法合作仍然存在一些梗阻,区际司法协助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了解到,南沙自贸区法院建立了一套富有特色的审判协调制度,任命9名港澳籍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吴翔介绍,这一举措有利于消除港澳同胞因制度理念和生活环境差异等因素造成的距离感,增强其对内地司法制度的信心。
人民陪审员赖亚力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也是南沙自贸区法院首批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之一,现任一家香港公司的副总经理。在他陪审的一起涉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一开始,作为被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朱某对法庭调解持抵触情绪,后赖亚力以家乡人身份与朱某积极交流,获得朱某的信任,该案最终当庭调解,圆满解决。
域外法律的一些司法理念,也在被南沙自贸片区逐渐吸收。2017年,广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营运总监钟某英,在负责公司某车库拆迁项目时,未与业主达成一致即对车库进行拆除,导致车库及车库内物品损毁。2018年8月,钟某英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对其提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30小时的考察要求。在确认钟某英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后,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剑告诉笔者,在对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前,要求其参加相应社会公益服务,这正是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借鉴域外做法,在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中推出的社会服务令制度,有效弥补了相对不起诉惩戒作用不足的难题。
接下来如何加强跨国跨境司法合作?赵剑说,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将加强跨国跨境司法合作特殊法律问题的研究,聘请更多港澳专家担任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借鉴港澳创新的司法方式,推动自贸区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与此同时,南沙自贸区法院也正与其他自贸片区内法院、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合作,探索建立立案共享、案例共享、信息共享等司法资源共享机制,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整体影响力。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夏江丽陈景敏齐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