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算从这6大方面发力!

2018-12-27 13:00:12
来源: 南方网

  【摘要】 广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算从这6大方面发力!

抓基层、打基础,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固本之策。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10月22日—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视察期间,对我省提出了4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其中一点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并提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018年,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对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了全省2018年—2020年三年间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并列明了指导全省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作为一个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期性文件,《行动计划》内容丰满,措施翔实,该如何更好地抓住关键点,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广东省委组织部将携手南方网,让你通过本期短视频《实施基层基础保障工程》,让你对《行动计划》中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容有更深刻的了解。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对乡镇(街道),重点要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党建专职副书记配备,配齐配强组织委员和组织员。

机关单位要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国有企业要按照党员总数的1%至2%配备专职党务干部。高校每个院(系)党组织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和1至2名专职组织员。

二是加大各级财政对基层党建的投入力度。对粤东粤西粤北村(社区)党组织,增设了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对“两新”党组织党务人员,要提高专兼职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补贴标准。对珠三角地区,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标准,设立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三是高标准建设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立集公共服务平台、办公场所、活动场所、服务群众场所于一体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包括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功能室、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建设“党建为村·粤治粤好”微信平台、抓紧改建扩建办公场所、突出党建元素等。

四是加强乡镇(街道)“五小”场所建设。

全省所有乡镇都要对照“五小”建设要求,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需要什么、缺什么,就建什么、补什么。省里将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重点解决好偏远落后乡镇“五小”建设。

五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包括制定全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规划、计划和方案,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受益,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微腐败”问题发生。

六是高起点建设“广东党建云”平台。要以建成云数据库为基础,深度开发广东党员管理信息化平台、省级门户网站、手机端应用等为一体,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的“广东党建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此外,《行动计划》还从责任保障、体制保障、检查考核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