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来源:北京交通广播」导 读近日,网传“北京明确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
「本文来源:北京交通广播」
导 读
近日,网传“北京明确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对于此事,市卫健委今日进行了回应。

稍早前,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恳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尽快落实三孩女职工奖励假”一事。
8月4日,“北京12345”援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称:经核实,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此外,市卫健委表示:生育三孩可享30天假期奖励只是过渡政策。
目前国家正在修改相关立法,北京市也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快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新的条例出台前,目前仍属过渡期。在过渡期按规定生三孩的家庭可享受目前《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政策。
也就是,在2021年5月31号(含)之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女职工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新的条例出台后,将按新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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