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宝鸡市发生一件事情,画面流传,监控曝光。咸阳,女刑警外出锻炼竟被抢劫,追赶数公里后累瘫嫌犯。女刑警崔倩午饭后外出锻炼,在长椅上
陕西宝鸡市发生一件事情,画面流传,监控曝光。咸阳,女刑警外出锻炼竟被抢劫,追赶数公里后累瘫嫌犯。女刑警崔倩午饭后外出锻炼,在长椅上休息时,把手机放在身边。突然,一名男子过来抓起手机就跑。崔倩对男子奋力追赶,男子赶紧朝野地跑去,两人跑了几公里,直到男子体力不支倒地,被崔倩制服。

很无语,罪犯居然自动送上门了。男子估计以为抢一名弱女子,很容易得手。没想到,却撞枪口上,碰上以为巾帼英雄。几公里赛跑下来,罪犯竟然直接给跑瘫了。
男子的行为应当定为何种犯罪呢?从新闻标题来看,媒体将其定性为“抢劫”。这显然有问题。
抢劫罪是重罪,起刑就非常高: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甚至可以判处死刑。如果罪犯实施抢劫,受害人对罪犯可以实施无限防卫,也就是不存在防卫过当。如果真的按抢劫判,男子估计要悔得找块豆腐撞死,自己以为是小偷小摸,最后怎么变成抢劫了。
抢劫罪两个特点: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方式,将财物抢走。男子显然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手段,而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所以男子行为涉嫌抢夺罪。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天壤之别。抢夺罪的起刑点: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不属于重罪。
当然抢夺罪也可以转换为抢劫罪,一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二是携带凶器抢夺的。本案中男子没有上述情形,所以没有转换为抢劫罪。
但是经查男子属于刑法上认定的累犯。7月刚刚刑满释放就重操旧业,多次在宝鸡、咸阳等地盗窃手机,当天中午男子窜至火车站广场伺机作案,万万没想到,这次竟然“自投罗网”,栽在女刑警崔倩手里。
对于累犯,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以男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关注我,
聚焦社会热点,讲述生活中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