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方通报2021年8月4日,我局二七分局依法对阮某林(男,32岁,户籍地:河南省潢川县,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陪护人员)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

警方通报
2021年8月4日,我局二七分局依法对
阮某林(男,32岁,户籍地:河南省潢川
县,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陪护人员)以涉
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经初步调查,阮某林系7月30日被确
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其接受防疫工
作人员询问时,故意隐瞒其于7月16日至
7月30日期间多次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附近网吧上网等事实,存在传播新冠肺炎
病毒严重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
十条之规定,我局二七分局于8月4日决定
对阮某林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
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郑州市公安局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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