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莱山区,多人因防疫不力被追责

2021-08-04 19: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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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文来源:都市快报」今天(4日)下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情况。会上,烟台市卫健委党组成

「本文来源:都市快报」

今天(4日)下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情况。

会上,烟台市卫健委党组成员王春雷介绍,莱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以及黄海路街道负责同志,抓疫情防控工作履责不力,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按照失责必追责的原则,8月3日,经烟台市委研究,免去莱山区区长、分管副区长职务;莱山区委研究,免去黄海路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

今后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担当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从严问责追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主动配合所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共同携手全力阻断疫情传播蔓延。

7月31日晚,莱山区确诊1例关联南京禄口机场新冠肺炎普通型病例。

张某某,男,60岁,烟台市莱山区人,7月15日乘坐SC4727航班经停南京禄口机场到桂林两江机场,赴桂林旅游;7月19日由桂林机场乘坐SC4728航班经停南京禄口机场返烟。

7月31日下午,张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可疑阳性,当晚确定为普通型病例。此后,他的2名密接者分别于8月1日、4日确诊——

王某某(男,62岁),曾在在张某某位于开发区马尔贝拉小区住宅从事保洁工作,与张某某有密切接触,且未佩戴口罩。

边某某(女,57岁),系张某某的妻子,确定为普通型病例。

除了以上3人,目前烟台市还有7名确诊者,均为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怡美容院职工。

通报显示,该美容院曾于7月12日至14日、19日至21日分两批组织本院职工及家属到扬州旅游。目前,美容院所在区域风险等级已调整为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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