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星的律师函不再被人信任?

2021-08-04 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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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谈到律师函、侵犯明星名誉权,又不可避免地要说到吴亦凡,众所周知,他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了。是的,涉嫌强奸罪,另外

谈到律师函、侵犯明星名誉权,又不可避免地要说到吴亦凡,众所周知,他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了。

是的,涉嫌强奸罪,另外,此前吴亦凡的律师函没少发,官司没少打,胜诉也不少。

在他被依法刑事拘留以后,网友心中不由浮现起那个问题“明星发的声明、律师函或其他真的代表ta是可信的吗?”

类似的疑问算不得新奇。

毕竟那种上午发声明,下午进局子的事情也不是没有。

18年11月,陈羽凡被曝吸毒,28日上午10:54,陈羽凡所在公司账号“巨匠娱乐”发出声明,表示吸毒为不实谣言,将保留向相关扩散及传播不实谣言的主体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当日下午1:44,平安北京石景山发出情况通报,表示抓获了涉毒违法人员陈某(男,43岁,歌手)及何某某。

随后,平安北京转发并配文“毒品,让‘最美’凋零”。(《最美》为羽·泉组合的作品

陈羽凡因涉毒被抓,他原名陈涛,是以情况通报中显示为“陈某”。

警方通报出来以后,巨匠娱乐删除了那篇声明,给网友留下了“声明并不一定可信”的印象。

自然有为辟谣、维护合法权益而存在的声明、律师函,但是一些娱乐圈明星将声明、律师函的公众信誉度拉低了。

明星发了声明、律师函,自有一群粉丝当成令箭,四处宣扬“已经辟谣了”,甚至粉丝在“辟谣”的时候,会将因“侵犯肖像权”被起诉模糊为“造谣”被起诉,然后“辟谣”成功。

一些或许的确干了“谣言”对应事情的明星借由这种方式辟谣,屡试不爽。

如你所见,这种做法总有翻车的时候,比如陈羽凡。

类似的翻车事件多了,大众对声明、律师函甚至侵犯名誉权案件胜诉的信任度直线下降。

明星律师函在法律层面上是有用的,但在网友眼里已经失去了信用。

网友开始探讨,虚假公关是否涉嫌违法。

吴亦凡被刑事拘留后的短时间内,在“律师函没用”的情绪影响下,甚至营造出一种“造谣大多为真”的氛围,这当口,一些不法分子借机疯狂造谣。

真被造谣的明星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真的被造谣了,肯定要维权,发声明?网友不信。告上法庭?网友还不信。

于是,只能报警了。

范冰冰、井柏然、包贝尔先后就网上造谣内容报警。

报警成为少有的被网友认可的辟谣方式。

按这状态,以后明星被造谣了,想在网友面前证明清白,去报警。

但是,不是说报警了就会受理,明星去报警了,这种民事纠纷可能还是让明星自己到法院去告。

如今这种声明、律师函在法律层面有用而在广大网友间没用的境况说白了还是有些明星闹腾出来的,以后总也不能事事去报警,如何挽回明星律师函在网友间的信誉还得看明星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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