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来源: |南方法治报 ID:nffzb1433」近日‘顶流’吴亦凡事件有了新进展北京警方:吴亦凡涉嫌强奸罪已被刑事拘留7月31日晚,@
「来源: |南方法治报 ID:nffzb1433」


近日
“‘顶流’吴亦凡事件”有了新进展
北京警方:
吴亦凡涉嫌强奸罪已被刑事拘留
7月31日晚,@平安北京朝阳 发布通报,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随后
人民日报、中央政法委等发声:
法律面前没有顶流




吴亦凡被刑拘
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知名法律博主@岳屾山 表示,刑拘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简单讲就是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刑拘的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1.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之前,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为有罪,所以会称为“犯罪嫌疑人”,在进入审判阶段会称之为“被告人”,所做的行为会说“涉嫌”某罪。
2.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会依照中国法律惩处,并不会因其外籍身份而脱罪。外国人犯罪一般会判处驱逐出境,是在刑期执行完毕后强制驱逐,并十年内不得入境。
3.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吴亦凡微博账号被封号
其音乐作品下架
新浪微博上吴亦凡的粉丝聚集地“吴亦凡超话”已经被关闭。


吴亦凡个人微博@Mr_凡先生 及其工作室微博@Mr_吴亦凡工作室原微博页面均显示:该账号因被投诉违反法律法规和《微博社区公约》的相关规定,现已无法查看。


有网友表示,不仅仅微博,吴亦凡的短视频社交账号也被封了。记者查询发现,吴亦凡原来拥有超1400万粉丝的抖音账号“吴亦凡”已无法搜索到。此外,网易云音乐平台吴亦凡的相关音乐作品已无法播放,QQ音乐平台则显示没有这位歌手,但部分单曲仍可播放。
禁言和永久关闭
恶意洗地账号990个
8月1日22时,@微博管理员 发布微博社区公告称,自@平安北京朝阳 通报吴亦凡涉案信息以来,引发全网高度关注。微博站方对此非常重视,以维护好站内社区生态秩序为落点,立即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排查治理。


该公告一经发布
网友纷纷留言支持


最后
希望大家都记住
法律面前没有顶流
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
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
来源 光明网 环球网 上海法治报
编辑 陈晓霞
审核 李冰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