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律师函都写的是“名誉侵权”,而不是“诽谤罪”

2021-08-03 1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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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有人戏称,明星发个毒誓都比律师函让人信服。经历了陈羽凡早上写律师函下午被抓进去,和吴亦凡写律师函几天后被拘留,潘玮柏工作室律师声明

 

有人戏称,明星发个毒誓都比律师函让人信服。

经历了陈羽凡早上写律师函下午被抓进去,和吴亦凡写律师函几天后被拘留,潘玮柏工作室律师声明,在大众眼里几乎成为了明星的认罪书。

 

资深公关付洋曾说:“律师函的重点只是施压,真正打官司的很少,律师函都解决不了的问题,绝大部分就不了了之。”

明星用来施压的律师函内容,又被很巧妙的分为了两种:

第一种是类似潘玮柏这种,起诉网友“名誉侵权”。
另一种是类似唐嫣这种,起诉网友“诽谤罪”。

 

在法律中,“诽谤罪”与“名誉侵权”有明显的区别。

诽谤罪:散布故意捏造的虚假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名誉侵权: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看起来有点复杂,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之一就在于:
诽谤罪一定是虚假的,但名誉侵权可能是真实的。

所以你们明白为什么明星给出的律师函,几乎都写的是“名誉侵权”而不是“诽谤罪”了吧。除了情节不够严重到触犯刑法之外,还有可能是因为网友说的都是真的,所以没法告他们“诽谤罪”;但吃瓜群众到处传播这些真相,确实会对明星们的人格和名誉有损,告他们“名誉侵权”没毛病。

 


行得正坐得端的,就没必要发这些施压的律师函,而是直接报警。不然还是建议少发律师函自己锤自己,还以为这届网友都不懂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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