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不是万万不能的”,人们追求财富无可厚非,金钱越多越能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事儿,在我们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不是万万不能的”,人们追求财富无可厚非,金钱越多越能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事儿,在我们生活中也数不胜数。
虽然钱很重要,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也要坚持原则、底线和道德,否则不仅会让钱财散去甚至会让自己身陷囹圄。
近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一件售卖假“茅台酒”案子,让人想不到的是审判对象竟然是一位年薪百万的高管,最终这位高管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李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被害人张某,在两人交往的过程中,李某冒充是京东数科的高管,可以给张某的公司注资,助其发展。有一天,张某来到李某家中做客,李某拿出家里的茅台酒招待张某,两人觥筹交错,眼看酒已见底。张某问李某,还有没有茅台酒?李某对张某说:有,并告诉张某,自己有内购渠道,可以以1500元的价格购进飞天茅台酒。张某一听,当即表示要购买一些。所谓的“内部茅台”不过是李某通过一些网购平台购进的假冒茅台商标的白酒。李某以约150元的价格购进然后以1500元的单价卖给了张某等四名受害人,共计骗取钱财14.7万元。

张某喝着从李某处购买的酒感觉不像真茅台,再加上李某一直嚷着要给自己注资但始终没有行动,于是就起了疑心报了案。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自称:虽然自己不是京东数科的高管,但名下有几家公司,年收入一两百万,自己完全没必要为几万块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因为自己觉得这个行为,即使卖的是假货,如果被发现,把钱退回去也就没事儿了,最多就是工商处罚,不至于涉及到诈骗这样一个罪。自己做出这种事完全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

网友们看了这则报道,纷纷留言:“现在的高管要求这么低吗?”、“能够理解,越有钱越喜欢赚钱,只是忘记了风险。”、“年薪百万也缺钱,在上海生活压力也不小”……
小陈有话说:对李某的说辞,我有疑问:年薪百万、名下有几家公司的人连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知道吗?150元购买的假茅台单价1500块钱卖出去,这是买假卖假,难道他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吗?很大可能是他装糊涂装傻。
人要想赚钱必须要走正途,脚踏实地,不要想着走捷径,就像人们说的“捷径都是刑法里明令禁止的”。凡事贪心,凡事心存侥幸,必将有一天事情会败露,苦果让你满腹。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