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财务总监拒签字内控缺陷被曝光,高管集体领罚单纪律处分逃不掉

2022-05-18 11: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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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福成股份内控缺陷酿出闹剧 上交所对实控人及高管开出罚单

  5月17日,福成股份(5.900、-0.11、-1.83%)内部控制缺陷的闹剧即将结束。从财务总监未签署财务报告、失联、报警,到控股方采购资金流与发票不一致,再到控股股东审批上市公司采购业务费用,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最终指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独立性存在重大缺陷。

  整个闹剧的发起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福成。由于非法干预福成股份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和会计活动,公司的独立性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被责令改正,60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福成股份、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受到了指责。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向上述责任人发出纪律处分意向书。

  财务总监拒签内控缺陷被曝光。

  整个事件的导火索起源于福成股份2021年年报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4月29日,福成股份发布2021年年报及相关公告,称公司财务总监程静未签署公司财务报告,未签署公司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不保证年报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发表异议。

  出乎意料的是,这样的2021年年报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获得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批准。同时,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中强调的事项发表了无保留意见,但强调的事项不涉及公司财务总监未签署的事项。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晚发出监管函。首先,要求公司核实财务总监未签署定期报告的原因,是否存在无法保真的情况,督促财务总监对相关定期报告发表明确意见;二是要求全体董事核实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第三,要求年度审计会计核实除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强调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审计意见的情况。

  5月12日,福成股份在监管函回复中表达了财务总监未签字的两大隐情:

  首先,在审查年度报告之前,仍有一项业务活动对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有很大的影响,尚未得到明确验证。据了解,控股股东参与公司活牛采购,共1.6亿元,相关采购资金流向与发票不一致,占58%。在早期阶段,由于相关采购人员全年外出,公司没有注意到,财务总监直到年度报告即将披露,才能核实采购的真实性和生物资产成本。

  二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未按照公司治理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等经营活动。据公司介绍,自2021年9月8日起,公司大股东福成集团直接安排集团人员参与上市公司采购业务的付款审批。福成集团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李福成在上市公司付款审批表上签字,经集团人员批准后,上市公司资金中心可以付款。

  此外,今年4月21日,福成集团公司全体负责人、会计、出纳会议在公司肉制品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所有付款必须经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批准,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无权签字,只负责合并报表。据披露,2021年福成集团批准的付款总额约为4.09亿元。

  围绕财务总监的失踪,报警风暴浮出水面。据披露,程静于4月27日在秘书长桌面上发表声明,解释上述对年度报告的异议,但公司无法联系程静,无法判断声明的真实性,因此年度报告在董事会批准后披露,但未披露上述异议。公司于4月29日报警了程静。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联系了程静,程静审查了上述事项,并签署了年度报告和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不可忽视的是,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在知道财务总监未签字时,仍对定期报告表示无异议,并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和第一季度报告。年度审计会计师表示,除审计报告披露的重点部分外,没有其他影响审计意见的情况。各种细节都是相互关联的,都暴露了公司长期积累的内部控制缺陷顽固疾病,因此也无法逃脱监管网络。

  高管集体罚单纪律处分逃不掉。

  5月17日,河北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向福成股份及相关负责人发出《行政监管措施事先通知》,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在内的多名高管采取了不同的监管措施。

  其中,李福成非法干预福成股份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和会计活动,导致福成股份的独立性和内部控制缺陷。作为实际控制人,未能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市场产生不良影响。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计划采取行政监督措施,责令改正,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自决定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程静作为财务总监,未签署公司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未履行法律义务,违反职业道德,严重失职,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根据规定,拟在36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档案中。

  河北省证券监督管理局认为,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未能实施财务分离和业务独立。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独立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向福成股份及其董事长李亮、董事长邓重辉发出警告信,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向财务总监、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发出纪律处分意向。

  事实上,交易所长期以来一直关注福成股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此前,福成子公司天德福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而向公司发出工作函,要求公司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