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撞伤横穿球场老人被判不担责

2021-05-14 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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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大学生撞伤横穿篮球场老人 湖北武汉中院:不用赔  68岁老婆婆横穿篮球场被大学生撞伤 武汉中院:不用赔  民事纠纷,民事赔偿比较常见

大学生撞伤横穿篮球场老人 湖北武汉中院:不用赔

  68岁老婆婆横穿篮球场被大学生撞伤 武汉中院:不用赔

  民事纠纷,民事赔偿比较常见,尤其是一些意外伤害事故案例。

  在武汉市发生过多起相关纠纷,例如武汉一女子骑电动车掉到井盖沟里,赔偿。武汉火车站一乘客脚踩进铁路缝隙受伤,不用赔。还有武汉一男子骑电动车为躲避一只鸭子还是狗子,鸭子、狗子主人赔偿。

  

  在湖北又有一起案件,68岁老婆婆横穿篮球场被大学生撞伤,二审武汉市中院判决,不用赔偿。(据人民法院报、北晚客户端、搜狐、长江日报、荆楚网5月13日报道)

  一审是区县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大学生、学校篮球场有责任,赔偿50%,婆婆自己负担50%。这是一个常规的判例和做法,有些司法实践也有,例如外国有女士在赌场赌博滑倒,索赔1、2个亿,那是美国,美国每个州法律都不一样,是判例法。我国是大陆法系,条文、框架法。

  此前在广东还有景区里,老头上树摘果子,意外死亡,家属索赔的事情。法院判处景区有责。后来二审又改判了,那么这样一起案例呢?

  

  篮球场是体育运动场所,学生在篮球场打篮球是健身、体育运动和活动,存在对抗,比较激烈。篮球场受伤是正常的比赛内容和一部分,一些篮球明星受伤,也没有向运动员索赔的,足球比赛更加激烈了,身体对抗,铲抢本来就是足球一部分,有一些运动员受伤,甚至职业生涯报废,竞技状态滑坡,但是没有看到什么向肇事运动员索赔的。这也是体育、比赛的一部分。

  电影《少林足球》就有一个足球队,铲抢非常疯狂,甚至队长是个汽车修理工,随身还带着扳手、钳子,还解释到很合理。这也是夸张、变形手法,描述足球比赛的激烈、对抗、破坏。

  

  法院认为篮球场、篮球比赛本身就存在伤害、对抗、破坏,这是常识。老太太横穿篮球场,应该自己承担100%责任,而且诉讼费用都由老太太、大妈承担。

  有网友评价,武汉法官水平比南京高,二审有水平。南京发生的大妈到底引发了扶不扶的问题,甚至造成了全国范围道德大滑坡,见死不救,遇到人受伤不敢扶,害怕被讹上。

  如果说足球比赛、篮球比赛,大妈穿过场地,运动员和参赛者要赔偿,那么可能会有运动员受伤,向对方俱乐部、肇事运动员索赔的事情。那么体育竞技活动无法开展了,球员都故意碰瓷,受伤了找对方要钱,打官司。

  

  运动场不是马路,不是公共道路,也不是商家、店铺,它是特定的竞赛场所,有特殊的规则,有合理的对抗、冲撞,球员比赛受伤就是比赛一部分,运动员上场就有受伤的准备和预期。

  当然出于人道主义,学校、肇事学生可以选择慰问、赔偿老太太,也是一种尊老爱幼的表现和美德,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责任,民事法律本来就没有什么对错,要看具体场景、具体环境,从导向和是非分明的角度出发,也要看具体的地方、审理机构了。

  这个案子,二审可能就是最终判决了,老太太要申诉、起诉也没用,这是终审结果了。